保险学重点整理一、概念1.1 风险管理:指人们对各种风险的认识,控制和处理的主动行为。1.2 可保风险:指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或可以向保险公司转价的风险。2.1 保险:是以合同方式集合众多单位或个人的同类风险,通过科学计收分担金实现对少数成员因特定风险事故发生所致的损害后果,给予经济补偿的社会互助制度。2.2 商业保险:保险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保险合同,由投保人交纳保险费,用于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事件时,保险人履行赔付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2.3 保险公司:是依法登记成立,按照保险制度经营风险,组织经济偿付,并实行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仅是保险企业的一种。4.1 保险利益原则: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4.2 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恪守合同的认定和承诺,否则保险合同无效。4.3 近因原则:近因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近因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责任4.4 损失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