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