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主要数据成果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5年全国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7号)要求,衣据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对2014年度内由于土地利用现状变化及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引起的耕地质量等别变化进行更新评价,形成了基于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的最新耕地质量等别成果。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一、全国耕地质量等别总体情况(一)全国耕地质量等别面积结构全国耕地质量等别调查与评定总面积为13509.74万公顷(202646.14万亩),全国耕地评定为15个等别,1等耕地质量最好,15等最差。其中,7-13等耕地每个等别的面积均大于1000万公顷,7-13等耕地总面积占全国耕地评定总面积的78.43%(见表1)。采用面积加权法,计算得到全国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9.96等。与平均质量等别相比,高于平均质量等别的1-9等耕地占全国耕地评定总面积的39.92%,低于平均质量等别的10-15等耕地占60.08%(见表1)。表1全国耕地质量等别面积比例等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