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0。1为适应我国养老设施建设发展的需要,提高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质量,使养老设施建筑适应老年人体能变化和行为特征,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老年养护院、养老院和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设施建筑设计.1。0。3养老设施建筑应以人为本,以尊重和关爱老年人为理念,遵循安全、卫生、适用、经济的原则,保证老年人基本生活质量,并按养老设施的服务功能、规模等进行分类分级设计。1。0.4养老设施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养老设施elderlyfacilities为老年人提供居住、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方面专项或综合服务的建筑通称,包括老年养护院、养老院、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等。2.0.2老年养护院nursinghomefortheaged为介助、介护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护理、康复娱乐、社会工作等服务的专业照料机构.2。0。3养老院homefortheaged为自理、介助和介护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综合服务的养老机构,包括社会福利院的老人部、敬老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