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指导各科室更好的开展临床路径工作,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各科室临床路径工作依据此制度执行。第二章临床路径的组织管理第三条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和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分别任正、副主任及各临床及医技科室主任、相关职能科室主任及专家委员会成员任成员。第四条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一)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二)协调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三)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四)审核临床路径文本;(五)组织临床路径相关的培训工作;(六)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第五条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由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医务部、护理部、财务部)主任任成员。指导评价小组日常工作由医务部负责。第六条指导评价小组履行以下职责:(一)对临床路径的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二)制订临床路径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