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 北京市发展装配式建筑2017年工作计划2017年是我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关键之年,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8号)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工作计划。一、明确工作目标(一)工作目标到2017年末,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初步形成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产业能力。(二)实施范围1.自2017年3月15日起,新纳入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和新立项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其中政府投资的单体地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应采用钢结构建筑。2.自2017年3月15日起,通过招拍挂文件设定相关要求,对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城六区和通州区地上建筑规模5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在其他区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3.新建工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