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1 河北省建设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快我省建筑业的技术进步,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特对河北省建设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以下简称安济杯奖)的评选办法,作了进一步修订及规范。 第二条 安济杯奖是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工程质量应达到省内领先水平。每年评选表彰一次。 第三条 安济杯奖的评选工作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下,由河北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四条 安济杯奖要严格遵守由建安施工企业自愿申报,地方推荐,专家组现场复查,评委会评审,社会公示并经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第二章 评选工程范围 第五条 安济杯奖的评选工程应是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新(扩)建工程,主要包括: (一)大中型工业、能源、交通等建设项目中的主要建筑工程(含设备安装工程)或设备安装工程(含建筑工程)。 (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公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