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法的渊源法的理论渊源,指法律原则或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或只法的立、改、废所依据的原理。法的历史渊源,指形成法律的历史材料,或专职历史上产生某一法律原则或规则的行为和事件。法的文献渊源,专职法律文件的原始记录、综述和汇编。法的文化渊源,又称法的文学渊源,指有关法律的百科全书、教材、专著及法学参考资料。法的本质渊源,指法的本质的根源。法的效力渊源,又称法的形势渊源或直接渊源,指具有法律效力的表现形式。立法中心主义说与司法中心主义说前者把法的渊源看成是立法机关制定法律所依据的材料,主张把法的渊源与法的形式分开。后者却认为法源之法特指法官用于裁判的法律。法的渊源的科学内涵法律渊源包括两个不可分割的要素,一是其与法的效力的直接联系,二是指现行的法律文件须有一定的法律表现形式。首先,法的渊源必须与法的效力相联系,即只有产生法的效力的法律文本或条款,才有可能成为法的渊源。其次,要求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或非规范性文件,都必须有一定的法律表现形式。法的渊源的重大意义法的渊源表明法律的外部结构是否合理,有利于该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