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结构设计若干规定的通知闽建科201237号各设区市建设局 (建委),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泉州市公用事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为规范建筑市场,保证建筑结构安全,省厅组织制定了福建省建筑结构设计若干规定,现予印发。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2013年1月1日前签订设计合同项目的按原规定执行)。施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处。原闽建科200860号、闽建科函201011号文同时废止。附件:福建省建筑结构设计若干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9月11日附件福建省建筑结构设计若干规定为规范建筑市场,保证建筑结构安全,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11号)的规定,结合我省结构设计经验和工程实践,对我省建筑结构设计做以下规定:1、招投标和设计合同中禁止有含钢量和混凝土用量等指标。2、小直径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直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