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课程建设项目验收评估实施细则一、评估机构及其职责为了适应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验收评估工作的需要,学校成立课程评估专家组,具体负责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验收评估工作。专家组成员一般为7人,根据评估工作的具体情况,从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中产生。二、课程评估的对象1凡是在学校立项的校级重点建设课程,都必须参加课程评估。2在先期课程评估中的合格课程,在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找出差距,经过课程建设的调整和提高后,可再次向学校的课程评估机构提出申请,申报优秀课程。三、课程评估的实施步骤1被评估课程所在系组织教研室和课程组自评,整理出完整的自评材料。2学校评估组在课程建设期结束前半年,有计划地通过各种形式的检查,了解和分析课程教学的基本情况。检查的内容有:听课、检查相关教学文件、抽查学生试卷和作业、组织学生座谈、查阅教师课堂授课质量测评资料,征求相关教师意见等。3学校课程评估专家组对课程组提供的自评材料,按照课程评估规范化要求进行审阅,并结合调查了解的情况对课程给予等级评定。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