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不同意离婚答辩状(范文)【大理著名学者型专家律师马培杰律师】答辩人:杨XX,女,汉族,1975年10月05日生,云南省巍山县人,教师,住云南省巍山县XX镇XX街X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联系电话XXXXX。 被答辩人:高XX,男,汉族,1972年4月21日生,云南省巍山县人,教师,住云南省巍山县XX镇XX街XXX号,身份证号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高XX提起离婚诉讼一案答辩如下:请求事项:1、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2、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被答辩人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杜撰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1999年相识,后经四年的自由交往确立恋爱关系,2003年10月23日双方登记结婚,随后办理了婚宴,被答辩人入赘至答辩人家,婚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相敬如宾,双方夫妻感情一直较为融洽,并于2006年08月16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