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1. 运营事故(事件):在运营事业总部管辖范围内,在运营生产过程中,凡因违反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技术设备不良及其他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经济损失、影响正常运营生产或危及运营生产安全的,均构成运营事故。其他食品安全、收益安全、治安、交通安全等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2. 四不放过原则:是指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的基本原则,具体包括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 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3. 直接经济损失:系指事故中直接发生的设施、设备损坏或报废的价值及事故救援、伤亡人员处理费(不含保险赔偿费用)。设备报废时按帐面价值减除折旧及残值计算;破损设备按修复费用计算。4. 中断正线行车:系指不论事故发生在区间、车站或车厂,造成运营正线双线之一(上下行线之一)不能通行后续客运列车的,即为中断正线行车。正线行车中断时间由事故发生的时间起至实际恢复列车行车条件的时间止。5. 列车:按地铁规定编组的并有车次号的客车车组、工程车、单机。分为客运列车、其他列车两类。6. 客运列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