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68-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2年4月5日发布,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WS/T368-2012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返回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卫生部医院感染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卫生部医院管理硏究所、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解放军总医院、北京天坛医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六亿、李卫光、巩玉秀、王力红、吴安华、胡必杰、魏华、邵丽丽、贾会学。一rn一匚返本标准规定了医院空气净化的管理及卫生学要求、空气净化方法和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返回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又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