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病人的评估标准危重患者的评估分为初始评估和二次评估。当患者的病情紧急时,开始治疗前可能没有时间采集完整的病史或进行详细的体检。此时进行初始评估的目的在于了解危及患者的紧急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如果通过初始评估治疗措施,患者病情得以稳定,则可以进入二次评估阶段。二次评估的目的是对病史、体格检查和实验检查进行必要的补充,随着得到信息逐渐完整,需要根据这些及患者对治疗的反映反复修正最初诊断。初始评估气道(airway,A)评估患者是否存在气到梗阻或者维持气道的能力(即气道完整性),需要通过视诊、听诊和触诊发现梗阻的证据。视诊时需要注意心动过速、呼吸频数、大汗、辅助呼吸肌参与呼吸动作,胸膜矛盾呼吸运动及三凹征。听诊时需要注意有无喘鸣音。(需要注意的是,上气道梗阻患者可能没有喘鸣音,特别是在病情极为严重的病例。而且,即使氧饱和度正常,也不能排除气到梗阻。)气到梗阻患者若出现碳酸血症或意识形态恶化,往往提示代偿机制已经耗竭,若心动过速提示即将发生心跳呼吸骤停。呼吸(breathing,B)无论患者是否出现呼吸功能衰竭,呼吸频数均表明患者病情危重。由于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