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42020年)为了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宏观管理,按照“增加总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稳步发展”的方针,科学整合优化配置全市医疗资源,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科学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服务,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咸阳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共建西咸国际化大都市的要求,特制定咸阳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42020年)。一、现状分析(一)人口与经济社会概况全市辖2区1市10县,总面积10196平方公里,含151个镇办(街道),2766个行政村,149个社区居委会,常住人口492.86万,非农业人口166.3万,其中市区人口90.6万,人口密度为518人/平方公里。2013年度,全市国民生产总值1860.4亿,财政收入217.9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44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538元。(二)医疗资源现状和利用情况2013年,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683个,其中:医院147个(三级医院6家,二级医院28个),卫生院19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