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11翱乡发肛作魏会(通知)唐统委字20103号关于印发唐山市县域镇村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等三个导则的通知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芦台、汉沽、南堡开发区(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为推进全市城乡统筹发展进程,有效指导县域镇村空间布局和中心镇、中心村规划编制工作,市统筹委和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制定了唐山市县域镇村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唐山市中心镇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唐山市中心村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一、加快规划编制各地县域镇村空间布局规划应于6月底完成编制或修编,中心镇、中心村及其他规划保留村村庄规划应于9月底完成编制或修编,其中列入2010年新民居建设示范村的村庄必须在4月底前完成编制或修编并报市规委会审批。未开展规划编制的要严格按照“三个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县城、中心镇和中心村集中,农业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的要求,依据三个导则的规定进行编制;正在进行规划编制的要严格按照“三个集中”和三个导则的要求进行编制和完善;已经完成规划编制的,要严格按照“三个集中”和三个导则的要求重新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