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时间:2000年4月第一部分嘉兴市南湖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土地使用第三章交通控制第四章空间环境设计第五章建筑控制第六章市政设施附录:名词解释与技术规定图则索引查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顺利实施嘉兴市南湖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促进新区开发建设,特制制订本规划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南湖新区规划范围内各街坊、地块以及各类用地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并作为工程项目设计的依据,但不能作为工程项目施工的依据第三条本细则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分图图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第四条嘉兴市南湖新区规划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均应符合本细则和分图图则的规定和要求。第五条本细则和分图图则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浙江省以及嘉兴市的有关技术规定。第六条本细则的解释权以及规划实施过程中对各种问题的协调处理,由嘉兴市城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第二章土地使用第七条规划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分类代号采用国标城市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