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AEO制度是世界海关组织WCO为了实现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目标,构建海关与商界之间的伙伴关系,实现贸易安全与便利方面目标引入的一项管理制度。AEO,中文叫做“经认证的经营者”,是指以任何一种方式参与货物国际流通,符合信用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及海关认证企业并通过海关认证的企业。AEO制度的基本内涵是,海关以企业为基本合作对象,通过海关为守法、安全的企业提供最大化的通关便利,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达到互利双赢的目的。也就是说,企业符合海关的要求,通过了海关的认证,即享受到海关给予的便利;通过各国海关与海关之间的合作,最终实现在全球的通关便利。AEO相当于一张国际贸易的“VIP证”,让企业在通关便利化等方面享受VIP服务。目前,中国海关已同新加坡、韩国、香港和欧盟等共31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AEO互认,并且正在加紧与美国、东盟、印度、日本、瑞士等主要贸易国家或地区海关开展AEO互认磋商。互认实现后,经中国海关认证的企业(AEO)就直接成为其他国家认可的AEO企业,将在所有跟我国签署了互认协议的国家享受到最高的通关便利,给企业带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