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本标准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技术规则。本标准适用于规划区、建设用地和矿山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8306-200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30-200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DZ/T0218-2006滑坡防治工程勘察规范DZ/T0220-2006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规范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国家煤炭工业局2000)3术语、定义和符号下列术语、定义和符号适用于本标准:31术语和定义3.1.1 地质灾害geologicalhazard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