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编制中的公众参与一、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能力”,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工作首先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具体措施。也是改变规划管理方式,应对当前城乡规划实施中面临诸多矛盾的有效手段。逐步扩大公众参与,健全参与机制、疏通参与渠道、完善参与方法、丰富参与实践,将成为我国政府部门下阶段工作重点之一。目前,我国的公众参与还只是一种自上而下、较为泛化的制度安排,积极、自主、规范的公众参与范式有待进一步建立,特别是,政府特定职能履行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有待进一步落实。在现代化、城市化的过程中,规划牵涉到公众的切身利益,与城市更新、城市发展等诸多重要经济社会问题密切相关,是公共利益的集中体现和有效保证。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