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地面车辆停放管理服务协议本协议当事人甲方:西安佳鑫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 号楼 单元 室业主/使用人)为保证空军干休所小区地面停车场车位能够统一科学规范的使用,确保小区地面车辆出入停放有序,小区道路的消防通道安全畅通,根据我国合同法、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及空军干休所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车位的使用与服务事宜,达成如下约定,以共同遵守。第一条 本协议适用于本小区内地面停车、出入小区的车辆行驶、停放的管理。对所有相关人员及车辆具有约束力,凡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则视同其同意接受本规定,作为物业服务公司与其发生临时服务行为的约定。第二条 凡进入本小区的机动车辆一律收费,收费标准如下:1、露天停放:180.00元/月辆;2、临时停车过夜超过八小时:8.00元/次辆3、临时停放:40分钟之内不收费,超过40分钟,3元/小时。每超一小时加收2元第三条 相关费用交纳1、地面露天停放:按月/季度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