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长江小学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根据崇明县教育局关于实施中小学生辍学报告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长江小学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望班主任及相关责任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一、报告内容与程序1、实施点名制度,班主任每天清点班级学生数,如有缺席学生,必须填写长 ,并及时交医务室。班主任如发现未请假、无理由江小学缺席学生情况登记表不到校学生,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查明不到校原因,并在长江小学缺席学生情况登记表上作好记录。2、班主任如发现学生失学一天后仍未上学,要及时向教务主任报告。教务主任接报告后应作好登记,并向分管副校长报告。分管副校长于当日安排班主任与有关人员一起进行家访,并把家访结果报校长。3、如发现学生连续失学两天后仍未上学,校长责成有关部门研究并商定控辍方案。同时,学校与失学学生所在村(居)委沟通,然后根据方案进行有村(居)委成员参加的集体家访,并家访结果报校长。4、学生失学超过 3 天(含 3 天)的,教务主任必须填写崇明县中小学(职校) ,经校长审核签字后上报县青保办、县青保中心和乡镇青辍学学生情况报告表保委。5、学校按照教育局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