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背景原国家经贸委先后印发了关于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经贸贸易200178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国经贸厅贸易2002144号)和关于加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国经贸厅贸易2003183号)。要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尽快制定商业网点规划。同时,新一版的宁波市城市总体规M2004-2020)提出宁波要建设成为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城市,这就对我市的商业网点的规划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些大背景下,为了促进宁波市商业网点的合理、科学、健康、有序发展,急需编制相关商业网点专项规划,在宁波市贸易局和宁波市规划局的联合委托下,我院承担了宁波市中心城商业网点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第二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总规确定的2020年中心城建设用地范围(部分大型商品交易市场突破该范围),包括三江片、北仑片和镇海片。重点为三江片,即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郵州区及镇海区的骆驼、庄市2020年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第三条规划期限本规划现状界定为2004年12月,规划期限为2005年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