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7年度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申报指南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府201686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粤财工2016384号,以下简称产业共建财政扶持政策),以及2017年度省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情况,为做好2017年度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申报工作,制定本指南。一、扶持方向鼓励珠三角地区符合省产业园(指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及享受省产业转移政策的园区,含省已明确依托园区带动产业集聚的区域。统称省产业园,下同。)环保政策、有利于产业转型升级、有技术含量的企业或项目向粤东西北转移,开展产业共建。二、申报对象符合产业共建财政扶持政策中普惠性和叠加性奖补条件明确的转移方式,在省产业园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珠三角企业的相关分支机构。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2016年8月修订)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一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专项资金。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