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镇江新区公交站台设施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区公交站台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和维护工作,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提高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意见所称的公交站台设施是指镇江新区辖区内的由新区投资建设的公交站台、站牌(电子屏)、站架、停车亭、遮阳棚、座椅、垃圾箱等为公交线路运行提供服务的设施,不包括公交场站设施。第三条 新区城乡建设局是公交站台设施建设的行政主管部门。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公交站台设施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新区安监、规划、交通、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公交站台设施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新区财政局负责根据年度公交站台设施建设、改造、维护预算,按规定及时拨付相应资金。该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单项核算、专款专用,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新区公交公司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公交乘车信息并及时发布,配合做好公交站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第二章 规划、建设、验收第四条 新区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公交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