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林长制工作总结经验做法特色亮点交流研讨发言材料2021年4月21日,我省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若干措施,全面推行林长制。今年3月17日,口首个省级总林长令公布六项制度为林长制保驾护航。3月30日,我省召开省级总林长会议,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4月2日,就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发布2号总林长令一年多的时间里,从“林长制”迈向“林长治”,我省正谱写着高质量绿色发展新篇章。“林”是主题,“长”是关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省委书记、省长任双总林长,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常务副省长任副总林长,省委、省政府其他省领导任省级林长,深入责任区域,开展考察、调研、巡林督查,高位推动林长制工作。按照“统筹在省、组织在市、责任在县、运行在乡、管理在村”的要求,我省实现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组织体系全覆盖,共明确省级林长17人、市级林长267人、县级林长3386人、乡级林长21263人、村级林长113989人、国有森林经营管理单位林长906人;划定了各级林长的责任区域,设置了林长责任公示牌。各级林长根据工作实际,不定期开展巡林,督查生态修复、资源管理、火灾防控、病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