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废水排放管理办法文件编号:ZLLT/(Z02)0222007版次:A发布日期:2007年7月19日1总则1.1 为加强工业废水排放的管理,规范公司工业废水的排放,特制定本办法。1.2 本办法规定了工业废水排放管理及考核标准等内容。1.3 本办法适应于公司所有外排水的管理。2 名词术语2.1 工业废水:各类工矿企业生产过程中排出的一切液态废弃物的总称。2.2 水污染:又称水体污染,污染物进入河流、湖泊、海洋或地下水等水体后,使水体的水质和水体底泥的物理、化学性质或生物群落组成发生变化,从而降低了水体的使用价值和使用功能的现象。3 管理职责本标准归口管理单位是安全办。在厂长的领导下,履行业务职责。4 管理内容与要求4.1 工业废水管理考核标准4.1.1各生产单位外排水严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66)4.1.2新建、扩建、改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中的防治污染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而且防治水污染的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