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第十章、质量保证措施一、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 (一)组织机构 工地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工程质量领导小组。 (二)、质量管理职责 质保体系中要做到质量管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便于管理。管理人员职责如下: 1、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要对整个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平衡进度计划、经济效益等各项指针的完成,并督促项目所有管理人员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确保质保计划的实施与落实,协调好与内外各方面的关系,建造良好的施工外部环境。 2)、技术负责人 项目的质量控制及管理者,对整个工程的质量工作全面管理,组织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交底、技术交底,主持编制关键工序的作业指导书及质保计划,监督各施工管理人员质量职责的落实,同时指导项目“Qc”小组开展活动。按规范、标准组织自检、互检、交接检的内部验收。 3)质检科人员质检人员作为项目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的主要人员,对工程质量全面监督控制,实行跟踪检验,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