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一、性质与任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4年4月19日发出的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国发199425号)成立的国有农业政策性银行,直属国务院领导。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和经批准开办的涉农商业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二、组织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机构设置上实行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制;在管理上实行总行一级法人制,总行行长为法定代表人;系统内实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各分支机构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业务经营活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设在北京。其分支机构按照开展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的需要,并经银监会批准设置。截至2006年底,除总行及总行营业部外,设立省级分行30个;地(市)分行(含省级分行营业部)330个,地(市)分行营业部210个,县(市)支行1600个,县级办事处3个。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