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1、总则12、规划编制的内容及深度13、规划编制的成果内容要求24、规划成果的统一格式125、附则13附录14附录A:14附录B:15附录C: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D:17附录E:181、总则1.1 为统一成都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依据国家和成都市的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遵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技术规定。1.2 凡在成都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均应符合本技术规定。1.3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除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1.4 本技术规定所规定的强制性配套项目、强制性控制线、强制性控制指标及特殊要求为强制性内容。1.5 强制性控制线指以下七种色线。红线:规划道路线蓝线:规划河堤线紫线:文物保护、控制、协调三线绿线:绿化控制线黑线:地面轨道交通控制线棕线:市政主管线控制线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