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电石乙炔工程岛项目档案形成、收集、整理暂行规定1范围本规定明确了新疆维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电石乙炔工程岛项目(以下简称新疆维美年产10万吨电石乙炔工程岛项目)档案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及验收的要求,对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所形成的项目档案予以统一规范。本规定仅适用于新疆维美年产10万吨电石乙炔工程岛项目。2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中国石化办(2011)119中国石化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细则SH/T3904-2005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规定SH/T3503-2007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规定SH/T3543-2007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技术文件规定SH/T3903-2004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规范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118222008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DA/T38-2008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