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关于引入合作社模式的法律意见主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合作社法,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条例,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于2014年2月19日修改) 一、合作社经营模式社员&合同关系买卖合同关系(一)合作社的性质:1、合作社是独立法人,以其自有财产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其自有财产主要来源于成员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合作社法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合作社法第四条)2、合作社属性为企业,具有盈利性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应当含有“专业合作社”字样,并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登记管理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