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江苏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发201718号)、江苏省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号)有关要求,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等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建筑施工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