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费用定额第二部分一般性规定及说明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8)(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编制的。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二、各专业工程的适用范围如下。1. 房屋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含构筑物)。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砖石砌筑、木结构、钢结构、门窗工程及零星金属构件、烟囱、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室内外管道沟砌筑等。装配式建筑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2. 装饰工程:适用于楼地面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