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灾害风险概念:某种程度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即致灾可能性;灾害给人类社会可能带来的危害,即风险损失。灾害:广义来说,凡危及人类生命财产和生存条件安全的各类事件均称之为灾害。灾害:致灾因子(事件)和易损性(脆弱性)共同作用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的过程。灾害=致灾因子X脆弱性致灾因子:造成生命损失、财产损失与环境破坏可能的威胁事件,是形成灾害主要原因。致灾因子:自然性因子:地震、洪水、台风等技术性因子: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等社会性因子:战争、骚乱、凶杀、恐怖活动等城市灾害:承灾体为城市的灾害。同样分自然、技术和社会灾害。城市灾害易损性:是反映城市对灾害承受能力和敏感程度,主要体现在人口、建筑物、经济、生命线工程等几个方面。由于城市人口众多、建筑密集、财富集中,是社会的经济、文化、政治中心,因此城市灾害特点:1、种类多、频率高;2、受灾对象多、经济和社会危害大;3、连发性强;4、影响深远;5、灾害损失增长严重;6、修复难度大、恢复时间长;7、预防灾害的难度大。灾害风险定义:灾害系统一种状态。灾前由风险源、风险载体和人类社会的防火减灾措施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