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治理中资源获取的路径选择一以关中地区南村为中心田雄本文在撰写过程中,得到了南开大学社会学博士后流动站顾金土博士、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陈颐研究员、上海大学社会学系仇立平教授,以及匿名评审专家的指教,在此一并致谢。田雄,南京农业大学社会学系硕士生。顾金土,博士,河海大学副教授。 笔者根据2004年200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三农”财政支出相关数据计算的结果。顾金土本文发表于中国研究2009年春季卷,主编:南京大学社会学院院长周晓虹,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社长谢寿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摘要:在乡村社会,国家与社会关系实质上是国家与农民关系,研究二者关系的视角是从连接国家和农民之间的行动主体,即地方官员与乡村干部之间的关系入手。在税费改革和新农村建设启动、国家加大“反哺”农村力度的背景下,村庄建设由最初的国家与农民“分担模式”转变为国家“独资模式”,村干部依靠与地方官员之间的私人关系获取国家资源,这种路径选择逐渐强化了农民、村干部和地方政府等不同利益主体对国家的依赖程度,同时也可能消蚀、离间了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关系。关键词: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