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则:1.1. 货物的所有权属总公司,仓储和配送委托第三方进行。1.2. 总公司在当地设立异地帐户,委托银行定向划款,货款直接回笼总公司。1.3. 总公司与分公司和办事处之间涉及物流业务的内部协调和沟通由物流小组全权负责。2. 适用范围:2.1. 各办事处2.2. 条件成熟必须改制的分公司。3. 名词解释3.1. 二级配送中心:即总公司设在当地的仓库,库内货物属总公司,由物流中心或第三方物流公司管理,总公司相关部门授权当地办事外全权处理进货、出货、盘点、监控等作业。3.2. 配送中心:即包括深圳、上海、北京和天津外运仓库在内的配送单位4. 工作分工:4.1. 第三方物流小组:负责制定流程、与物流公司和金融机构签署协议、对办事处业务流程及具体操作进行培训和指导等工作。4.2. 办事处及分公司商务:负责进货申请、制作调拨申请单、订单受理、制作销售发货单、到货及发货确认等工作;4.4. 办事外及分公司财务:负责货款到帐确认、销售发货单审批等工作;4.4. 物流中心:负责二级配送中心到货信息发布、到货入库手续监控等工作,协助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