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媒体类型的分类3.1分类的依据尽管任何一种分类方式总有这样那样的局限性但这并不能成为阻止人们对事物进行分类的兴趣。实际上,我们已经习惯了对艺术以媒介形式进行分类的方法,但在现代主义艺术时期,这样的分类形式已经被彻底地打乱了。20世纪初期,摄影、霓虹灯、电子机械等相对较新的媒体介质已经被广泛地试验,而各种艺术类型的互相渗透,使得旧有的分类法则显得无可适从。因此,后来的所谓艺术种类的命名,有一些仅仅指向其某一种本质特征或表面特征,而不去关心承载它的媒介形式,如概念艺术、女性艺术就是这种类型。显然,互动媒体艺术也是按这样的命名方式定义的一种艺术形式,它有别于其他艺术形式的唯一特点,就是受众同作品之间传递信息的方式和结果。至于互动媒体艺术的媒体呈现形式,则是多种多样的,就目前所知,古老的七个艺术门类都长出了互动媒体艺术的新枝,在那些具有当代特性的媒体上,如机械媒体、电子媒体和数字媒体等,互动媒体艺术的发展更为迅速。从前面的讨论我们知道,互动媒体艺术本身并不是指某一种或多种媒体形态而是在所有媒体形态上的某种共有的互动特征。而这种互动特征,造成了创作者与作品及其外界的关系发生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