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评价相关规定 主讲人:洪洁超 前言 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 十八届三中全会: 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 十九大报告:推进诚信建设 CONTENTS1 2 3 目录 纳税信用评价基本介绍 纳税信用评价基本过程 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 Part I 纳税信用评价基本介绍 纳税信用管理: 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信息开展的 采集、评价、确定、发布和应用 等活劢。 纳税信用评价基本介绍 纳税信用评价基本介绍 纳税信用管理适用对象 : 已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 查账征收 的 企业纳税人 。 包括独立核算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非独立核算纳税人。 纳税信用评价基本介绍 纳税信用评价基本介绍 2018年 4月 1日起,新设立企业 、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以及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纳入纳税信用评价范围。 纳税信用评价基本介绍 不参评纳税人: 1.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2.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的; 3.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 Part II 纳税信用评价基本 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