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符合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所界定的内涵,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针对性、先进性、实用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项目处于本学科的国内或省内发展前沿;2项目处于本学科市内领先水平;3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发展;4获厅(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的应用和推广;5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引进和推广;6填补市内空白,有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新技术和新方法;7市级医学类专业学会主办的学术研讨会、学术讲座;8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开办的各类医疗卫生及相关科学专业学习班;9区级以上(含区级)医疗卫生机构主办的各类技术训练班和专业进修班。(二)要求申报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每位项目负责人每半年新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2项(参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三)授课教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应占2/3以上,若是中级职称者,需有硕士以上学位,护理内容的授课教师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四)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