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演出经纪机构的审批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处 王浩磊 1.审批依据 2.管辖范围 3.申请条件 4.审批要件 5.申请程序 6.审查要点 7.主要问题 审批依据: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28号); 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第 47号令); 管辖范围: 1.河北省文化厅是涉港澳台、外资演出经纪机构的主管机关; 2.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受 河北省文化厅委托办理辖区内演出经纪机构(内资)的审批 。 申请条件: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1、有单位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固定的地址和业务范围; 3、有注册资本; 4、有 3名以上具备相应业务水平的经纪人员。 申请要
2、件: (一)设立 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见附件);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 至少 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变更 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变更演出经纪人员的,应提交相关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 演出经纪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营业性演出经营项目等许可证载明事项的,应当在变更后 30日内,持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原许可证正(副)本和相关资料,到原发证机关换领许可证。 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还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延续 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至少 3名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书。 (四)注销 依申请注销,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注销申请书; 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五)补证 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申请人登录http:/ 5日内按要求准备纸质申请材料,交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F8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