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色原理对于色彩的研究,千余年前的中外先驱者们就已有所关注,但自18世纪的科学家牛顿真正给予科学揭示后,色彩才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色彩是一种涉及光、物与视觉的综合现象,色彩的由来自然成为第一命题。所谓色彩术语,即色彩的专用名词。了解这些名词的含义,一方面是基本知识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也是阐述色彩原理与规律的必要的中介语言,所以应在开始就作为讲解的内容。经验证明,人类对色彩的认识与应用是通过发现差异,并寻找它们彼此的内在联系来实现的。因此,人类最基本的视觉经验得出了一个最朴素也是最重要的结论没有光就没有色。白天使人们能看到五色的物体,但在漆黑无光的夜晚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倘若有灯光照明,则光照到哪里,便又可看到物像及其色彩了。真正揭开光色之谜的是英国科学家牛顿。17世纪后半期,为改进刚发明不久的望远镜的清晰度,牛顿从光线通过玻璃镜的现象开始研究。1666年,牛顿进行了著名的色散实验。他将一房间关得漆黑,只在窗户上开一条窄缝,让太阳光射进来并通过一个三角形挂体的玻璃三棱镜。结果出现了意外的奇迹:在对面墙上出现了一条七色组成的光带,而不是一片白光,七色按红、橙、黄、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