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在全国养老服务工作培训班上的讲话-曲淑辉】在全国养老服务工作培训班上的讲话(2013年7月11日)曲淑辉同志们: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两个配套部门规章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配套办法”)同步施行。这是我国老龄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是民政法制建设史上一座新的里程碑,对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两个配套办法出台这么短的时间,民政部就组织开展这次专题培训,主要目的就是通过解读、学习、交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两个配套办法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贯彻好,为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在此,我代表民政部,向参加这次专题培训班的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充分认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两个配套办法同步实施的重大意义修改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从原法6章50条扩展到9章85条,新增3章36条,修改38条。其修改幅度之大、涉及范围之广、增补内容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