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 企业管理优化与法律风险管理操作实务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闫丽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2 闫丽萍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曾接受美国辛辛那提大学全球法律实践中心国际商法培训。 在近年的执业经历中,曾担任多家大型企业的常年和专项法律顾问,利用大成全球化法律服务网络优势及资本优势为企业提供投融资、并购重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改制上市等法律服务。 闫丽萍律师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法律风险管理课题的研究和实践,探索出法律与管理相结合的独特的企业风险管理理念,以管理的方法解决法律问题,并利用大成所的全球网络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闫丽萍律师率领团队为多家国际知名大型国有企业、外企、民企量身定制进行法律风险管理体系设计,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提高重大决策能力、提供合理化建议,帮助企业规避经营管理中的风险。 闫丽萍律师多次受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