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化厅粤文计财200313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规划文化设施规划建议指标的通知各地级市、县级市(县)文化局:为贯彻实施建设文化大省的战略目标,提高我省文化设施的规划与建设水平,填补我省城市规划中文化设施规划指标的空白,科学、合理地做好文化设施的规划、建设、保护、利用,我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文化设施的现状和发展需求,在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广东省城市规划文化设施规划建议指标现将该指标印发给你们,请在城市规划中参照指标,切实做好文化设施的规划配置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有什么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向我厅反馈。广东省文化厅二00三年七月二十一日主题词:文化规划通知抄送:省建设厅,广州市、深圳市文化局,各地级市、县级市(县)规划局,厅机关各外(室)广东省文化厅办公室2003年7月21日印发(共印230份)2广东省城市规划文化设施规划建议指标目录1.总则12术语43. 般要求-64. 文化设施规划建议指标-7附录:本指标用词说明105. 条文说明111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