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说明一、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以下简称:本基价)是在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和1995年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装饰分册)的基础上,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改革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是反映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标准。二、本基价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和装饰工程。三、本基价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和概算的依据;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标底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是考核工程成本,选择经济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的参考。四、本基价由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和费用组成。基价中工日、材料、机械消耗量为综合取定,费用由现场经费和间接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和其他费用)组成,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五、本基价的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示,包括了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单价为每工日21元,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综合工日与定额人工费工日之差为机械操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