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维修、措施总说明一、甘肃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四册,第一册: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涵护岸工程”、“钢筋工程”;第二册: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第三册:包括“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路灯工程”;第四册:包括“隧道工程”。二、甘肃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甘肃省市政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竣工结算,确定施工发承包合同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办理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也可作为制定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参考。三、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市政工程。四、本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要求,在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甘肃省02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的基础上,依据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具有代表性工程的设计图纸并结合目前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五、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