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数字化医疗机构评审标准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在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四川省卫生信息学会按照四川省数字化医院评审标准(简称“评审标准”),对全省申报数字化医院的单位进行了评审。通过评审,规范了医院信息化建设,推动和加快了全省医院信息化建设步伐,评审工作受到了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的充分肯定。近年来随着全省医院信息化推进和医院信息平台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标准化建设要求,原有的评审标准已不能满足评审需求。为实施好全省数字化医院评审工作,新版的评审标准在原基础上有较大改动,缩减了原有的建设内容,结合重点工作,将原有以“建”为核心的评分内容逐步过渡到对“用”评估上来,加大了测评、安全的分值,使评分体系更利于操作。评审标准仍采用百分制,共分为五大部分,分别为基础部分、应用部分、测评部分、安全部分和服务创新部分。编辑组2018年5月目录一、基础部分(总分20分)二、【西医医院】应用系统(总分30分)【中医医院】应用系统(总分30分)三、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