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导则与审查要点省设计院集团前言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精神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87号)要求,科学推进乡村规划编制和管理,创新乡村规划理念,切实改善乡村无规划、乡村建设无序的局面,完善乡村规划体系,加快推进全省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审批与管理,提高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的创新性、科学性,特编制本编制导则与审查要点。本导则由云南省城乡规划局组织编制,由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一条【编制目的】1第二条【适用范围】1第三条【编制目标与任务】1第四条【编制要求】1第五条【规划作用】1第六条【规划衔接】2第七条【规划期限】2第二章规划编制3第八条【编制主体】3第九条【基本要求】3第十条【强制性内容】7第十一条【编制成果要求】8第三章规划审查与审批10第十二条【规划审查】10第十三条【规划审批】10第十四条【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