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是新医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保证我国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制定本分级评价方法和标准。一、评价目的(一)全面评估各医疗机构现阶段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所达到的水平,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二)使医疗机构明确电子病历系统各发展阶段应当实现的功能。为各医疗机构提供电子病历系统建设的发展指南,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有序的发展电子病历系统。(三)引导电子病历系统开发厂商的系统开发朝着功能实用、信息共享、更趋智能化方向发展,使之成为医院提升医疗质量与安全的有力工具。二、评价对象已实施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各级各类1. 局部要求:无。医疗过程中的信息由手工处理,未使用计算机系统。2. 整体要求:全院范围内使用计算机系统进行信息处理的业务少于3个。(二)1级:独立医疗信息系统建立。1.局部要求:使用计算机系统处理医疗业务数据,所